近日,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、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、安徽省环境保护厅、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、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、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、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安徽省地方税务局、安徽省消费者协会、安徽省企业联合会、安徽省信用协会组成的省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,对全省企业2010年以来的信用状况进行评审,并通过社会公示,评出了2012年安徽省诚信企业511家,我公司名列其中。
诚信经营是企业的生存之本,发展之基,是企业的无形资产。一直以来,扬子地板坚持“责任、互助、感恩、发展”的核心价值观,并以“坚持原则、诚实守信、公平公正、合作共赢”作为企业的发展理念和行为准则。此次被评为“安徽省诚信企业” 表明了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品牌形象和社会信誉度的高度认可,有利于进一步发挥扬子地板在行业中的典型示范作用,引导整个行业诚信自律,依法经营,真正树立扬子地板良好的社会形象。